香港支联会案判刑 联合国人权高专呼吁撤销判决

iChina.News 时事索引:香港已解散的支联会及其三名前领导人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支联会被罚款150万元,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分别被判监禁7年、5年2个月、7年3个月。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发言人对此表示遗憾,认为这是香港国安法缺陷的又一后果,并指出判刑显示香港公民空间日益受限,呼吁撤销判决并使国安法符合国际人权义务。

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简称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邹幸彤涉及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何俊仁开审前认罪;支联会、李卓人及邹幸彤否认控罪,受审后被裁定罪成。案件周五在香港高等法院(借用西九龙裁判法院)作判刑。首被告支联会罚款150万元,李卓人判7年监禁、何俊仁判囚5年2个月、邹幸彤判囚7年3个月。对此,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发言人马甘戈(Seif Magango)通过新闻稿表示,“今天对三名活动人士判处长期监禁,并对与其相关的民间社会组织处以巨额罚款,这是存在严重缺陷的该《国家安全法》带来的又一个令人遗憾的后果”。

马甘戈补充说:“邹幸彤、李卓人和何俊仁因组织和平守夜活动纪念1989年天安门事件受害者而被监禁,这表明自2020年该法通过以来,香港的公民空间限制日益增加,包括对公民社会人士采取严厉措施”。

马甘戈表示,“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蒂尔克(Volker Türk)呼吁撤销这些判决,并重申他呼吁使该《国家安全法》符合中国履行国际人权法的义务”。